6/2019
号决议
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
大会
认识到
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背景下,通过协调、多部门、“同一个健康”方式,在所有国家应对日益加剧的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威胁的重要性;
认识到
,获取有效的抗微生物药物及其合理审慎使用对农业及水产养殖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滥用抗微生物药物会造成耐药性发生率上升,对医药、公共卫生、兽医、粮食与农业生产系统及食品安全方面取得的进展造成不利影响;
进一步
认识到
政策和实践基于可靠的科学证据和风险分析原则的重要性;
忆及
2016年联合国大会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高级别会议政治宣言( 第A/RES/71/3号决议)及
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特设机构间协调小组
的成立;
注意到
第六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行动计划》( 第WHA68.7号决议),
粮农组织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为此提供了大量技术投入和指导意见,同时注意到
世界卫生组织
执行委员会第一四四届会议报告(2019年);
认识到
三方机构在协调与加强全球应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威胁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通过与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密切合作,进一步纳入环境因素的持续努力;
注意到
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特设机构间协调小组
提交
联合国秘书长
的报告,以及联合国各机构、成员国及其他有关利益相关方继续开展联合行动的必要性,以及需要进一步提供投资,以缓解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对人类与动植物健康、食品安全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带来的威胁;
重申
需要通过“同一个健康”方式,在全球、区域及国家层面采取一致、全面、综合与平衡的方式,使人类与动植物健康、农业与水产养殖部门、环境及食品安全领域的有关行动方参与进来;
注意到
第七十二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一份关于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决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世界代表大会第八十七届全体会议;
1.
支持
粮农组织
正在开展的工作,包括通过 
https://www.who.int/antimicrobial-resistance/publications/AMR-Tripartite-Workplan-updated-08-April-2019.pdf?ua=1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开展三方合作、与成员国、私营部门及其他伙伴
http://mptf.undp.org/
开展合作,以解决粮食和农业系统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同时考虑到世界范围内粮食和农业部门的需求;
2.
注意到
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于2018年5月30日签署的《三方谅解备忘录》
https://www.who.int/zoonoses/MoU-Tripartite-May-2018.pdf?ua=1
要求粮农组织管理层就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三方合作及环境署工作计划(2019-2020年)内容和实施问题与成员国磋商,同时考虑到
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特设机构间协调小组
的工作;
3.
敦促
成员国和
粮农组织
促进加强分析工作、分享粮食、农业及环境中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发展、传播及控制方面的国际科学证据,包括技术转让;
4.
鼓励
粮农组织
与其他三方机构及
联合国环境署
密切合作,建立明确的协调机制,以实施世卫组织《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行动计划》,并对照各自职责范围向各自领导机构报告进展情况;
5.
鼓励
成员国参与三方机构及
联合国环境署
的工作,同时注意到
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特设机构间协调小组
的工作;
6.
强调
需要提高政治及公众意识、高层参与及领导力,以提高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认识,并酌情在地方、国家、区域及全球层面通过“同一个健康”方式加以解决;
7.
强调
需要继续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强能力建设,包括通过制定和加强计划及国家系统,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进行检测、监督和监测,并监测抗微生物药物的销售和使用情况;确保充分获取优质、安全、有效、可负担的现有和新的抗微生物药物、诊断技术及疫苗以满足农业部门需求;制定粮食、农业及环境中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风险管理政策,以进一步发展和加强生产性可持续农业及粮食系统;采取措施确保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审慎使用;
8.
邀请
其他利益相关方在三方机构与
联合国环境署
之间进行协调,并酌情分担责任,以促进抗微生物药物在环境及农业部门的合理审慎使用;
9.
强调
需要预算外资源支持粮农组织向成员提供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技术支持,帮助其制定、实施和监测多部门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国家行动计划;
10.
定期向各成员
通报
全球、区域及国家层面以及
粮农组织
技术及领导机构(酌情)应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定期与成员及利益相关方就应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工作全球发展及监管框架实施情况开展磋商。
2019年6月28日通过。